“補牢”須在“亡羊”前 ——論政府如何加強事前控制能力預防群體事件 狼吃掉羊以后,及時把羊圈補牢,固然可以減少損失。但是對于被狼吃掉的羊來說是不公平的,而且損失是必然的。如何才能在羊被吃掉之前把羊圈補牢避免損失?貴州甕安事件向我們政府作出了回答:只有加強政府的事前控制能力,防范于未然,才能真正有效預防并應對群體突發事件,從而維護群眾的真正利益。 風起于青萍之末。在改革開放的今天,任何放任都可能釀成難以收拾的后果。甕安事件震驚全國,起因卻只是一起普通的溺水事件。說明政府工作任何的忽視和不到位,都會影響政府的公信力,就會引發矛盾和沖突,甚至會讓群眾對政府失去信任和理解,并且對政府產生仇視和對抗,對社會產生嚴重不穩定的因素,這不得不引起我們深思。如何有效化解政府與群眾之間的矛盾?如何讓政府堅持民本思想構建服務型政府?如何讓一切矛盾化解為無形,控制不良的“蝴蝶效益”?關鍵還是加強政府的事前控制能力,“補牢”須在“亡羊”前。加強政府的事前控制能力要實現“三突破”。 政府加強事前控制能力要在觀念上進行突破。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我們各級政府只有在思想上筑起民本意識,真正“急群眾之所急,想群眾之所想,憂群眾之所憂”,我們才能從思想上樹立憂患意識,才能在工作上防微杜漸,及時地發現群眾當中一些不好的苗頭和征兆并及時加以解決,才能防止大的群體事件的發生。貴州甕安各級官員如果能夠及時處理群眾的一些積怨和積案,在思想上切實樹立民本意識,甕安事件也就不可能發生了。因此,各級政府應該對工作人員加強教育,樹立公仆意識,強化服務觀念,真正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官,干干凈凈做事”。只有各級官員在思想上時刻牢記“以民為先,以人為本”,各種群體事件的隱患就會被重視并得到清除。 政府加強事前控制能力要在監督上進行突破。鄧小平說過:“一個好的制度可以使壞人變好,一個壞的制度也可以使好人變壞”。為了切實提高政府加強群眾突發事件事前控制能力,各級政府應該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用制度來規范和管理官員。但是關鍵還在于監督查處官員漠視群眾利益的事情,否則制度再好,缺乏有效約束也只會成為一紙空文。所以我們要加大群眾積案怨案的處理,通過網上征收群眾意見、采取暗訪手段進行調查、建立健全暢通的信訪渠道,加大對各級官員的監督查處力度,對相關人和事進行嚴厲處罰。我們各級官員不能夠只當好“消防隊員”到處去撲“火”,而應該做好優秀的“消防督察員”及時查處起“火”的隱患,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試想,如果我們的監督查處到位了,貴州甕安各級官員能夠以民為本,還會出現漠視群眾的事情嗎?沒有了群眾對政府的不信任,會因為簡單的一起溺水事件而演變成嚴重的群體性事件并且震驚全國?因此,防止群眾群體性事件,我們必須要規范制度,加大監督與查處力度。 政府加強事前控制能力要在預案上進行突破。我們應該清醒地知道,改革開放30年的中國,在社會全面發展進步的同時,也到了矛盾的集中爆發期。目前,社會上各種群體性事件爆發的頻率和規?;潭纫苍絹碓礁?。對于這些現實問題,我們不能夠等閑視之。如果我們缺乏相應的應急預案,我們就會陷于被動,給國家和社會造成更大損失。因此我們要深刻調查分析群眾群體性事件發生的原因和根源、形式和危害,從而制定健全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從而化解群眾與政府的矛盾,切實維護社會穩定,真正構建和諧社會。 問渠哪得清水許,為有源頭活水來。各級政府只有真正加強了事件事前控制能力,才是找到了保持社會和諧,維持社會穩定的“源頭”,才能把住社會發展的“脈”,導好社會前進的“航”,才能真正關注民生,打造一個服務型政府,從而構建和諧社會。
2012年09月29日
申論范文:“補牢”須在“亡羊”前
添加時間: